你是否支持赛季末评奖的65场最低出场要求?这一规定,在近年来成为篮球界热议的话题,它要求球员必须至少出战65场常规赛,才有资格参与赛季末的各项个人奖项评选。
支持者认为,这项规定能鼓励球员更多地出战,保证比赛的观赏性和连贯性,同时,它强调了“出勤率”的价值,认为真正的巨星应在大部分时间里为球队做出贡献,这有助于维护奖项的严肃性和含金量。
然而,反对的声音同样强烈。批评者指出,现代篮球赛程密集,伤病风险极高,硬性规定可能迫使球员带伤上阵,增加长期健康风险。此外,一些遭遇意外严重伤病的优秀球员,可能因场次不足而被完全排除在评奖之外,这似乎有失公允,也令球迷感到遗憾。
归根结底,65场规定的初衷在于平衡竞技表现与职业精神,但它也面临着现实执行的挑战。在保障球员健康与维护奖项标准之间,联盟或许需要持续寻找更合理的平衡点。那么,你的看法是什么?这项规定是保障了奖项的公平,还是过于僵化呢?
